联通业务相关要求:
1、网络建设与运营、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营必须符合家安全要求和电信网络安全。
2.在公共信息服务中,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条例第五十七条所列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但涉及记录的除外,并报告至相关家机构。
3.电信用户对利用电信网络传输信息的和后果负责。 电信用户利用电信网络发送的信息属于家秘密信息的,必须依照保守家秘密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参考来源:中-中华民共和民电信条例